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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 未經他人同意丟棄物品,小心背上刑事責任!

撰文 /李亞璇律師


【新聞】 男子因家中32本進擊巨人漫畫遭母親丟棄,該男子憤而向對母親提告,本文就該新聞內容釐清刑事責任。


會構成刑事竊盜罪嗎? (x)

【參照刑法§320】


(一) 竊盜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的行為,即客觀上必須未經他人同意拿取他人之物品,並知道拿取之物品非屬於自己,且主觀上須有將物品占為己有之意思。


(二) 新聞中之案件,因母親自始未將漫畫占為己有之意思,故未該當竊盜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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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構成刑事侵占罪嗎? (x)

【參照刑法§335】


(一) 侵占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的行為,即原有合法持有物品,客觀上卻自立於所有權人之地位而使用、收益、處分及排除他人干涉等權限。


(二) 新聞中之案件,因母親從未有持有漫畫,亦未有將漫畫占為己有之意思,故未該當侵占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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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構成毀損罪嗎?(o)

【參照刑法§354】


(一) 毀損他人物品罪係指毀棄、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行為,而「毀棄」,係指以銷毀、滅除、拋棄等方法,使物之效用或價值全部喪失;「損壞」,係指損害、破壞物之外觀形貌,使其效用或價值喪失或減損;至於「致令不堪用」,則指以毀棄、損壞以外之方法,使物不堪通常使用而言。


(二) 新聞中之案件,因母親將漫畫丟棄,已符合毀棄之要件,且損及兒子的權益,故該當毀損他人物品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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